冤親債主的意思是指宿世以來與我們結下恩怨情仇、或親或疏等索報因緣之關係眾生。
【冤親】:包含了怨家和親友兩個方面,分為報怨和報恩兩種關係。
【債主】:是指施予眾生或拖欠眾生所形成的關係名詞,分為討債和還債兩種關係。
佛家語講:「無緣不聚,無債不來。」
生活中不論是專門找你麻煩的人或是總與你惡臉相向的同事主管等等,這些都必定有前因後果,並非突是偶然發生的事件。
欠人的終究要還,如果不趁著現在經濟允許,可以做功德來還,將來可是要以多倍的方式來還。無論是變成癌,藏在你的身體裡,讓你身體受苦又花錢;或是變成事業危機,將你多年的心血化為泡影。
這種例子其實很多,但因為不是自己親身經歷,總是變成我們的談資,在言談中淡去。倘若哪一天降臨在自己身上,真的就是苦不堪言,悔不當初了!
趁著我們現在有能力償還,無論金額的多少,一點一點慢慢累積,業也會一點一點的消融。
如果現世遇到逆緣,可以做功德迴向,把冤欠償還了,逆緣就會轉為順緣,事情能得到解決。
如果是仍在鬼道的冤親債主,則為他們恭立超薦蓮位,讓他們可以親近佛法,了解因果道理,願意不與我們冤冤相報,那冤結就會解得快,這也就是為什麼超渡法會的功德很大的原因之一。